2020年银行招聘考试必备公共基础知识点:经济公文备考
一、经济
(一)市场调节的缺点
第一,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活动都是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追求自身的利益,实际上就是根据价格的涨落决定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因此,价值规律的第一个作用,即自发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在各部门的分配、对资源合理配置起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同时,也使一些个人或企业由于对自身利益的过分追求而产生不正当的行为,而且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还容易引起社会各阶层的两极分化,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将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参加者都是分散在各自的领域内独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但个体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是不可能掌握社会各方面信息的,也无法控制经济变化的趋势,因此,他进行经营决策时,也就是仅仅观察市场上什么价格高、什么有厚利可图,并据此决定生产、经营什么,这显然有一定的盲目性。这种盲目性往往会使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必然会造成经济波动和资源浪费。因厂家瞄准的是市场价格,什么好卖就生产什么,于是各地“蜂拥而上”,其结果是重复上马、重复引进,而又形不成生产规模。
第三,市场调节的滞后性。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即经济活动参加者是在某种商品供求不平衡导致价格上升或下跌后才作出扩大或减少这种商品供给的决定。这样,从供求不平衡——价格变化——作出决定——到实现供求平衡,必然需要一个长短不同的过程,有一定的时间差。也就是说,市场虽有及时、灵敏的特点,但它不能反映出供需的长期趋势。当人们竞相为追求市场上的高价而生产某一产品时,该商品的社会需求可能已经达到饱和点,而商品生产者却还在继续大量生产,只是到了滞销引起价格下跌后,才恍然大悟。然而,此时即使转产,也已造成产品积压,不得不贱价拍卖,有的鲜活产品还会因变质而蒙受巨大损失。
此外,市场调节还有以下缺陷:市场调节难以解决长期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问题;市场调节难以对宏观经济总量和结构的调整发挥有力的作用;市场调节的有限性;不能实现社会分配收入的公正性;市场调节无力解决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等问题。
(二)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运用
1.财政政策的运用
在经济萧条(通货紧缩)时,采用扩张性的调控政策,要增发国债以吸纳资金进行投资,减少税收,提高政府购买和转移支付;在经济过热(通货膨胀)时,采用紧缩性的调控政策,要减少国债以避免投资增多、提高税率、减少政府购买和转移支付。
2.货币政策的运用
在经济萧条时,采用扩张性的调控政策,应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再贴现率,买入债券,降低利率。在经济过热时,采用紧缩性的调控政策,应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再贴现率,卖出债券,提高利率。
(三)汇率的影响
1.汇率与进出口
一般本币汇率下降(外币汇率上升),即本币对外的币值贬低,能起到促进出口、抑制进口的作用;若本币汇率上升(外币汇率下降),即本币对外的币值上升,则有利于进口,不利于出口。
2.汇率与物价
从进口消费品和原材料来看,本币汇率下降(外币汇率上升)要引起进口商品在国内的价格上涨。至于它对物价总指数影响的程度则取决于进口商品和原材料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反之,本币汇率上升(外币汇率下降),其他条件不变,进口商品的价格有可能降低,从而可以起到抑制物价总水平的作用。
3.汇率与资本流出流入
短期资本流动常常受到汇率的较大影响。当存在本币对外贬值的趋势下,本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就不愿意持有以本币计值的各种金融资产,并会将其转兑成外汇,发生资本外流现象。同时,由于纷纷转兑外汇,加剧外汇供不应求,会促使本币汇率进一步下跌。反之,当存在本币对外升值的趋势下,本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就力求持有的以本币计值的各种金融资产,并引发资本内流。
二、公文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
1.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如“国发〔2012〕12号”,“国发”是国务院机关代字,“〔2012〕”代表年份,“12号”是文件的发文序号。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2.标题
公文标题是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和提示,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例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其中,“国务院”是发文机关名称,“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是公文的主体,即事由,“通知”是文种。
公文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3.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指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是公文的生效日期,也即党政机关公文生效的重要标志。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二)公文的种类
1.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2.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3.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4.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5.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6.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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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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