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预习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概念及适用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环球网校提供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提示】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提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3)已出租的建筑物: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提示】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二、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自用房地产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如企业生产经营用的厂房、办公楼、经营用土地使用权等。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
【总结】下列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店或饭店;
2.企业自用的办公楼;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
4.企业持有的准备建造办公楼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
5.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的建筑物;
6.房地产企业持有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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