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莞银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分析之科举制
在非法的考试中,考点众多,其中科举制是比较值得深入了解的一个,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科举制的相关知识点考察。
一、知识点分析
(一)起源
中国科举制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将近一千三百年。
隋代选官办法是两汉分科察举办法的沿袭。开皇十八年(589年)隋文帝诏诸州举贡士人按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分别荐进,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诏令荐人,分为十科。大业五年(609年)又诏诸州荐人,分为四科。隋代尚没有自请投靠的办法。又说法说“炀帝始置进士之科”隋代“置进士、明经二科”,这基本就是科举制的正式开始。
唐代有了每年定期考试的制度,同时也保留临时下诏考试的办法,即所谓“制科”。“制”之意义与“诏”相同,即皇帝之令。每年举行的科举考试则称为“常科”。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等等。武则天还设立武举。唐朝对秀才要求特别高,结果士人很少应试秀才,不久秀才一科就废罢了。此后“秀才”岁成为对一般读书应举者的通称。明经、进士二科在唐代科举吸引了最多的考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他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变。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朱元璋建立明朝,即于洪武三年(1370年)诏开科举,规定”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勿得与官“。[23]但朱元璋不久又认为所取举人进士少实才,朱元璋宣布停罢科举,科举一停达十年之久。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又宣布恢复科举。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朝公布《科举成式》,基本制定了明朝此后二百五十多年的科举成文法规。清朝大体照搬明朝成例,明清科举一脉相承达五百多年。
所以,我们考试重点考察明清时期的科举制。
(二)内容特点
明清时代的科举成为一个层次、等级、条规、名目繁多苛严的庞大体系。明清科举又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五级,其中往往又分层次。
童试:明清最初级的地方县、府考试,通过县、府两次考试者,成为童生,表明已具备基本的文化知识和写作能力。但很多读书人考到须发皆白,仍是一介童生。
院试:在府、州的”学院“举行,又分为“岁试”、“科试”两级。岁试是每年举行的童生“入学”考试,录取后即为“生员”,通称“秀才”。科试则是对已在学校的秀才进行考试,成绩优者方可参加下一级考选举人的乡试,成绩劣者要受处罚甚至取消生员资格。科试也称为录科。只要考取了生员,就算脱离平民阶层,称为“士”了。清顺治九年(1652年)的“训士规条”称:对学校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各衙门官员以礼相待”,“生员如果犯事情重,地方官先报学政,俟黜革后治以应得之罪;若词讼小事,发学责惩,不得视同齐民一体扑责”[26],即生员享受免丁粮(免役税)、食廪(国家供给衣食,优厚者称廪生,次一等为增生,初入学生员无廪膳、称附生)、政治司法特权(官员以礼相待,生员见官不必下跪,生员犯法地方官须先报学官才能处理,不得像对一般百姓一样施用刑具)。
乡试:又称为大比,每三年一次,即所谓的秋闱。乡试三场,分别在八月初九、十二日、十五日。明清乡试录取举人名额由中央规定下达,各省按人口多少分别为数十名到一百数十名不等,全国录取总额为一千人至一千二三百人。清代人口大大超过明代。但举人录取名额只略超过明代。由于考取举人即具备做官资格,乡试可说是明清科举最重要也最艰巨的一关。乡试之榜明清时称乙榜,乡试则称乙科,与进士会试的甲榜、甲科相对。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乡试后的次年的二月初九至十五日举行于京师礼部,又称春闱、礼闱。会试三场的内容于乡试一样,明清每科会试录取进士约二三百人。明清会试正榜以外一般还有副榜。录入副榜的举人虽不算进士,但可以授予学校教官或其他较低级官职,或吸收入国子监为监生,获得国家一定的俸禄。
殿试:明清科举的最后一级考试,再会试后一个月即三月十五日举行。殿试内容试时务策一道,试题由内阁大臣预拟数种,临时呈皇帝圈定。明清殿试一律不黜落,只排定名次。状元、榜眼、探花等前三名列为一甲,算是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算是进士出身;第三甲又若干名,算是同进士出身。三月二十五日,新进士和殿试官员在礼部享受御赐“恩荣宴”。宴后陆续进入封官任用阶段。一甲的三名进士一般授予翰林院编修等清要之职,其余进士往往还要进行一次馆选或朝考,然后结合殿试名次,分别授予官职,优者亦进入翰林院。
具体的每一个阶段科举制考生身份转换如下图:
二、考点分析与例题展示
1.(单选)科举制创始于哪个朝代()。
A.秦B.隋C.唐D.明
【解析】B。本题考察的是中国古代管制:中国科举制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将近一千三百年。故本题答案为选B。
一、知识点分析
(一)起源
中国科举制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将近一千三百年。
隋代选官办法是两汉分科察举办法的沿袭。开皇十八年(589年)隋文帝诏诸州举贡士人按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分别荐进,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诏令荐人,分为十科。大业五年(609年)又诏诸州荐人,分为四科。隋代尚没有自请投靠的办法。又说法说“炀帝始置进士之科”隋代“置进士、明经二科”,这基本就是科举制的正式开始。
唐代有了每年定期考试的制度,同时也保留临时下诏考试的办法,即所谓“制科”。“制”之意义与“诏”相同,即皇帝之令。每年举行的科举考试则称为“常科”。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等等。武则天还设立武举。唐朝对秀才要求特别高,结果士人很少应试秀才,不久秀才一科就废罢了。此后“秀才”岁成为对一般读书应举者的通称。明经、进士二科在唐代科举吸引了最多的考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他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变。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朱元璋建立明朝,即于洪武三年(1370年)诏开科举,规定”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勿得与官“。[23]但朱元璋不久又认为所取举人进士少实才,朱元璋宣布停罢科举,科举一停达十年之久。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又宣布恢复科举。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朝公布《科举成式》,基本制定了明朝此后二百五十多年的科举成文法规。清朝大体照搬明朝成例,明清科举一脉相承达五百多年。
所以,我们考试重点考察明清时期的科举制。
(二)内容特点
明清时代的科举成为一个层次、等级、条规、名目繁多苛严的庞大体系。明清科举又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五级,其中往往又分层次。
童试:明清最初级的地方县、府考试,通过县、府两次考试者,成为童生,表明已具备基本的文化知识和写作能力。但很多读书人考到须发皆白,仍是一介童生。
院试:在府、州的”学院“举行,又分为“岁试”、“科试”两级。岁试是每年举行的童生“入学”考试,录取后即为“生员”,通称“秀才”。科试则是对已在学校的秀才进行考试,成绩优者方可参加下一级考选举人的乡试,成绩劣者要受处罚甚至取消生员资格。科试也称为录科。只要考取了生员,就算脱离平民阶层,称为“士”了。清顺治九年(1652年)的“训士规条”称:对学校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各衙门官员以礼相待”,“生员如果犯事情重,地方官先报学政,俟黜革后治以应得之罪;若词讼小事,发学责惩,不得视同齐民一体扑责”[26],即生员享受免丁粮(免役税)、食廪(国家供给衣食,优厚者称廪生,次一等为增生,初入学生员无廪膳、称附生)、政治司法特权(官员以礼相待,生员见官不必下跪,生员犯法地方官须先报学官才能处理,不得像对一般百姓一样施用刑具)。
乡试:又称为大比,每三年一次,即所谓的秋闱。乡试三场,分别在八月初九、十二日、十五日。明清乡试录取举人名额由中央规定下达,各省按人口多少分别为数十名到一百数十名不等,全国录取总额为一千人至一千二三百人。清代人口大大超过明代。但举人录取名额只略超过明代。由于考取举人即具备做官资格,乡试可说是明清科举最重要也最艰巨的一关。乡试之榜明清时称乙榜,乡试则称乙科,与进士会试的甲榜、甲科相对。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乡试后的次年的二月初九至十五日举行于京师礼部,又称春闱、礼闱。会试三场的内容于乡试一样,明清每科会试录取进士约二三百人。明清会试正榜以外一般还有副榜。录入副榜的举人虽不算进士,但可以授予学校教官或其他较低级官职,或吸收入国子监为监生,获得国家一定的俸禄。
殿试:明清科举的最后一级考试,再会试后一个月即三月十五日举行。殿试内容试时务策一道,试题由内阁大臣预拟数种,临时呈皇帝圈定。明清殿试一律不黜落,只排定名次。状元、榜眼、探花等前三名列为一甲,算是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算是进士出身;第三甲又若干名,算是同进士出身。三月二十五日,新进士和殿试官员在礼部享受御赐“恩荣宴”。宴后陆续进入封官任用阶段。一甲的三名进士一般授予翰林院编修等清要之职,其余进士往往还要进行一次馆选或朝考,然后结合殿试名次,分别授予官职,优者亦进入翰林院。
具体的每一个阶段科举制考生身份转换如下图:
二、考点分析与例题展示
1.(单选)科举制创始于哪个朝代()。
A.秦B.隋C.唐D.明
【解析】B。本题考察的是中国古代管制:中国科举制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将近一千三百年。故本题答案为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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