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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民事诉讼审判制度

来源: 2017-12-25 21:47

   民事诉讼审判制度

  一、民事诉讼合议制度 

  合议制下,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组织;

  独任制下,由1名审判员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

  二、民事诉讼回避制度

  (1)回避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回避对象出现下列情形,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①回避对象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②回避对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③回避对象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④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三、公开审判制度

  (1)应当公开审理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2)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但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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