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枣庄商业银行招聘考试申论备考:写作之“典型案例”的运用
雷锋叔叔乐于助人、焦裕禄奉献一生关爱群众、岳母刺字精忠报国……相信大家在作文中读到类似的例子感觉并不陌生,回想一下,在若干年前参加高考中考的时候,经常会使用这样一些所谓的经典例子。但是在事业单位考试当中,若不管分论点具体内容,还是把以上这三个例子作为一种“万金油”,那么咱们得反思一下,咱们举的这个例子是否“典型”?是否能够真正的起到论证分论点的作用?什么样的例子是典型的例子,什么样的例子能够更好的代表分论点?
第一招:关注分论点的“头”——分论点的主题
把握“典型”例子的第一招,需要关注例子的“头”。例子的“头”,所指的就是分论点中的“主题词”。例如分论点“政府建设需要注重诚信”,这里的“主题词”就是政府建设。把握例子的“头”,需要咱们在举例的过程当中要注意,例子需要和主题词有非常明显的联系,而千万不能举一个与主题词没有任何关系的例子。例如在上述分论点“政府建设需要注重诚信”中,“曾子杀猪”的故事其实并不典型,因为“曾子杀猪”和诚信是有联系,但是却与“政府建设”没有直接的联系,曾子并不能代表政府。而相较于“曾子杀猪”,“商鞅立木为信”的故事就更加典型,因为商鞅所代表的就是政府,这个例子与政府建设是有直接联系的。
因此同学们在举例子的过程中,一定要关注例子与分论点与主题词的“匹配程度”,两者要有直接的联系,这个是举例的前提,举例的方向一定要把握好。
第二招:关注分论点的“尾”——分论点的角度
把握典型例子的第二招,需要关注例子的尾。是不是在举例过程中只要关注“主题词”就可以了呢?当然不是,我们在举“典型”事例的过程中,不仅仅要关注分论点的“头”,还需要关注分论点的“尾”,即另外一个关键元素——角度。例如在上面的分论点“政府建设需要注重诚信”,如果举的例子是政府简政放权的相关例子,虽然它涉及政府建设,但是与“诚信”的匹配程度并不高,所以这也不算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在举典型事例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分论点的“尾”,也就是分论点的“角度”。
事业单位考试之中分论点一般由“主题词+角度”两个部分组成,所以一个完美状态的“典型案例”,应该符合两个标准,一个是分论点的主题词,一个是分论点的角度,只有两者都符合,才能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典型事例。
第一招:关注分论点的“头”——分论点的主题
把握“典型”例子的第一招,需要关注例子的“头”。例子的“头”,所指的就是分论点中的“主题词”。例如分论点“政府建设需要注重诚信”,这里的“主题词”就是政府建设。把握例子的“头”,需要咱们在举例的过程当中要注意,例子需要和主题词有非常明显的联系,而千万不能举一个与主题词没有任何关系的例子。例如在上述分论点“政府建设需要注重诚信”中,“曾子杀猪”的故事其实并不典型,因为“曾子杀猪”和诚信是有联系,但是却与“政府建设”没有直接的联系,曾子并不能代表政府。而相较于“曾子杀猪”,“商鞅立木为信”的故事就更加典型,因为商鞅所代表的就是政府,这个例子与政府建设是有直接联系的。
因此同学们在举例子的过程中,一定要关注例子与分论点与主题词的“匹配程度”,两者要有直接的联系,这个是举例的前提,举例的方向一定要把握好。
第二招:关注分论点的“尾”——分论点的角度
把握典型例子的第二招,需要关注例子的尾。是不是在举例过程中只要关注“主题词”就可以了呢?当然不是,我们在举“典型”事例的过程中,不仅仅要关注分论点的“头”,还需要关注分论点的“尾”,即另外一个关键元素——角度。例如在上面的分论点“政府建设需要注重诚信”,如果举的例子是政府简政放权的相关例子,虽然它涉及政府建设,但是与“诚信”的匹配程度并不高,所以这也不算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在举典型事例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分论点的“尾”,也就是分论点的“角度”。
事业单位考试之中分论点一般由“主题词+角度”两个部分组成,所以一个完美状态的“典型案例”,应该符合两个标准,一个是分论点的主题词,一个是分论点的角度,只有两者都符合,才能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典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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