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产生的违约金,账务处理这样做
一、优胜略汰,业绩不达标被辞退的情况:
假设被辞退员工每月工资5 000元,已在公司工作两年,按规定公司应给予两个月补偿金也就是20 000元。
然后再看这笔违约金是否需要纳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经济补偿金-社会职工的平均(当地月工资的3倍)
假设当地的月平均工资为3 500元,也就是10 000-3 500×3=-500。都负数了,当然不用纳税了~(超出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的部分才需纳税)
会计凭证-会计分录这么做:
工资计提
借:管理费用 10 000
贷:预计负债——辞退福利 10 000
工资发放
借:预计负债——辞退福利 1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10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二、工作中存在违纪被辞退的情况:
因违纪被公司开出的员工可不给予赔偿金。
当然,如果违纪者之前工作一直表现良好,公司可适当给予补偿。假设被辞退者月薪4 500,公司补偿两个月的工资就是9000元。
假设当地月平均工资3 000元。
接下来,计算这笔违约金是否需要纳税,还是套用上一个例子的公式也就是9 000-3 000×3=0,刚好不用纳税。(别问我为什么,都这么刚好不需要纳税的数字,实话说,小编怕麻烦~)
会计凭证-
工资计提
借:管理费用 9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9 000
工资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9 000
贷:银行存款 9 000
虽然这种辞退员工的事件并不多,但是我们还是要学会如何处理。毕竟迟早会遇到,不如“未雨绸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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