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车票就计入“差旅费”?科目错啦!
看看广大网友是怎么说的?
一般核算差错,调整账务就可以了,不大影响,顶多教育一两句
这个很正常呀,冲回来就是了
......
总而言之,就是问题不大,可以解决。
但是!大家不能因此“错小而为之”,做为会计人员,会计科目记错了,是需要接受单位内部处罚,例如批评、罚款等,并且差旅费记入招待费这个可能有影响,招待费如果超过本年收入合计的千分之五的话,超过的部分年底要交所得税的。
下面,小编就车票的会计科目归属问题。给大家带来5个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
公司给客户报销了来回飞机票,不是“差旅费”!应计入“业务招待费”。
注意事项二:
公司的员工节假日回家探亲,按照公司规定允许报销来回飞机票,不是“差旅费”!应计入“福利费”。
注意事项三:
公司筹办过程中由于办理手续,报销车票不是“差旅费”!应计入“开办费”。
注意事项四:
公司的员工外出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按照公司规定允许报销来回飞机票,不是“差旅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注意事项五:
公司给与公司经营无关人员报销车票,不是“差旅费”!应计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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