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怎么建账?
首先,个体工商户们想知道自己用不用建账,要从这两点看:
1.看注册资金标准。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应建简易账,达到20万元应建复式账。
2.月营业额标准达到15000元建简易账,月营业额达到40000元建复式账;
其中:从事货物生产的,月销售额达到30000应建简易账,达到60000元应建复式账;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月销售额达到40000元应建简易账,达到80000元应建复式账。
现在大家知道自己应该建立那种账簿了,相信又有一大批人陷入了沉思——简易账都记些什么?复式账又该记些什么?
别慌,看看政策是怎么要求的吧!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第九条规定:“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也就是说:简易账记录收支即可,而复式账要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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