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实务】“闪断”的虚开发财梦
这些新办企业会不会有问题?带着疑问,鹰潭市税务局稽查部门迅速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分析和研判。检查人员运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进行稽核比对,深挖细究,结果发现三个突出疑点:
一是企业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存疑。有60余户新开业公司注册时间接近,生产经营地址均填选为乡镇、城郊、行政村,且法定代表人多是外省偏僻县乡的户籍、年龄在60岁以上。
二是企业的购销业务迥异。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显示,这60余户商贸企业对外开具发票的内容涉及钢材、水泥、电子元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和非金属矿石等产品,不仅类别杂、品种多、跨行业,而且大量发票明细中的进项品目与销项品目不匹配。更有甚者干脆没有进项发票,比如余江某工贸有限公司,开票信息显示其销售了700万元的煤炭、模板、波纹管等材料,却没有相应的进项发票。
三是企业发票开具异常,税负畸低。被纳入研判名单中的部分企业,半年来销售收入呈井喷式增长,短期内集中顶额开具发票,初次领取发票后就申请增量,但申报缴税金额却畸低,进项发票未发现有人工费、水电费支出,经营情况反常。
就在税务部门围绕这些疑点展开研讨时,7月19日,鹰潭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一个举报电话。举报人称,余江区某建材公司自称“何总”的老板,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00多万元。鹰潭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将这一信息传递给鹰潭市税务部门。
很快,鹰潭市税警双方召开联席会议,围绕举报线索和有关疑点数据深入讨论,初步推测,这很可能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伙虚开发票作案。
2.多头并进:团伙虚开轨迹逐渐清晰
考虑到案情重大,鹰潭市税警双方成立了“7·27”联合专案组。
按照检查预案,税务部门迅速组织人员赴余江区进行实地核查。
在核查现场,检查人员发现余江区某建材公司的门牌号码等注册信息都是编造的,实际根本不存在。拨打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联系电话,要么是关机,要么是空号。找到公司的财务人员,对方称自己是本地中介代理机构人员,代理该公司会计业务,只知道公司老总叫“何总”,通常都是电话联系。除此之外,该财务人员再也提供不出其他有效信息。
调查到此,线索似乎断了。接下来怎么办?税警联合专案组经过商讨决定,由公安部门借助技侦手段和相关系统数据,尽快确定余江区某建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掌握团伙运动轨迹;由税务部门展开对企业资金流向的调查,寻找突破口。
随后,联合检查组调取余江区某建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讯问会计和从事代办公司业务的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经现场侦查、讯问和辨认,得到了涉案公司的关键违法信息。根据这些信息,检查组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何总”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通过中间人大量购买居民身份证,经代办公司将购买的居民身份证用于办理工商注册和涉税事宜,陆续在余江区注册了某建材有限公司等65家空壳企业,通过收取“开票费”的形式,经中间人介绍,对外虚开发票。
而“何总”到底何许人也?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公安经侦支队果断锁定了举报人提供的“何总”信息。经过技术追踪,经侦人员勾画出了这个“何总”的行动轨迹,并确定了其身份信息。
与此同时,在银行部门的协助下,联合专案组人员提取了余江区某建材公司等涉案企业的银行账户信息,将一笔笔账户交易信息作缜密比对。渐渐地,以何某某为首的团伙虚开发票资金回流“套路”清晰显现。
3.循迹追踪:用证据锁定团伙虚开事实
根据所掌握的资金流情况,联合专案组扩大了协查外调的范围。
他们先就近选定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上饶市的18家下游受票企业,实地核查情况。通过调阅企业的账簿凭证、询问财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调查企业的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办案人员确认,这18家企业共计从何某某注册成立的余江某贸易有限公司、余江某建材有限公司等31家空壳公司,接受了48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4971万元、税额787万元,这些企业之间存在复杂的资金回流链。
随着外调范围的扩大和受调查企业的增加,专案组兵分几路,先后奔赴福建等地实地核查,掌握了福建地区5家涉案企业支付开票费,通过中间人向何某某团伙购买发票的确凿证据。
证据链显示,何某某团伙虚开发票的套路环环相扣:该团伙向下游收取3%的开票费,下层中介拉开票业务收取8.8%的开票费,第二层中间人收取9.3%,第三层中间人则直接向买票方收取10.5%~11%的开票费,各个层级间互相通气和介绍业务。一段时间以来,这个团伙可谓“生意兴隆”。
此时,受到打虚打骗专项行动的震慑,何某某手下的团伙成员尤某主动投案自首,告发何某某、金某某和尹某某等人在鹰潭市余江区前后注册成立了65家公司,利用这65家空壳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连环出击: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2018年9月6日,专案组接到情报,何某某已经回到鹰潭市。公安人员经过摸排、蹲守,于9月7日凌晨一举将何某某抓获,现场缴获了其用于作案的工具,包括34部手机、3台电脑、24本账本、29枚印章、23张银行卡和大量税控盘、U盾、电子密码器、空白购销合同、销货清单、收据等。
在11月2日启动的联合抓捕行动中,警方于浙江省台州市椒州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在查获的手机和电脑中,办案人员发现了该虚开团伙联系开票业务的大量记录。
经查,何某某、金某某、尹某某等6人均为浙江省台州市人,是亲戚关系,其中3人是70后,3人是90后。他们于2017年底结伴离家,短期内先后在江西、湖南、广西、福建、山西等地注册146家空壳公司,专门从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陆续向10余个省市的50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10亿元,涉案上下游企业多达700百余家,分布地区涉及13个省份、数十个地级市。
目前,何某某、尹某某等人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已被鹰潭市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尤某因举报有功近日已办理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该团伙的,将是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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