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法的本质与特征
【摘要】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发生了较大变化,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了解进行备考特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法的本质与特征"通过本文需要掌握法和法律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以帮助大家掌握经济法基础内容。
法的本质与特征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环球网校提供法和法律)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国家立法机关) 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 "法"。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3)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4)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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