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9-19)
单选题
1.甲企业为主产水泥混凝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水泥混凝土选择按照简易办法纳
税。2015年1月,甲企业销售水泥混凝土取得含税收入636万元;当月认证的全部增值
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48万元。有关甲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下列计算正确的
是( )。
A. 636÷(1+6%) x6%
B.636÷(1+6%) x6% -48
C. 636÷(1+3%) x3%
D.636÷(1+3%) x3% -48
2.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
同时收取包装费0. 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
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
是( )。
A. (10 +0. 585 +2. 34) x10% =1. 2925(万元)
B.(10 +0. 585)×l0% =1. 0585(万元)
C. [10+(0.585 +2. 34)÷(1+17%)]×10% =1. 25(万元)
D. [10 +0. 585÷(1+17%)]xl0% =1. 05(万元)
《经济法基础》
答案与解析
1.【答案】C
【解析】(1)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
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
税;(2)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
项税额中抵扣。
2.【答案】C
【解析】(1)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
税收入);(2)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85+2.34)÷(1+17%)]×10%=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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