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测试题及答案二_第8页
1.
【答案】AC
【解析】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不足20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10%的,无需执行上述程序。本案中,甲公司拥有职工300人,裁员只要达到20人就需要执行上述程序。
2.
【答案】AB
【解析】(1)选项AB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享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待遇;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那么劳动者可要求获得2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2)选项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3.
【答案】BD
【解析】(1)选项A: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2)选项B: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本案中,赵某的妻子属于就业人员,赵某不符合优先留用的条件;(3)选项C: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4)选项D:不符合优先留用人员的情形。
4.
【答案】AC
【解析】(1)选项A: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2)选项B:对于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选项C:用人单位有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4)选项D: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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