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考点(6)
【内容导航】
一、基本规定
二、两类纳税人的划分及标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
【知识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基本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1.增值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2.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代理人或购买者。
二、两类纳税人的划分及标准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