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考点(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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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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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消费税
【知识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①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税;
②销售价格高低不同,按加权平均价格计税;
③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法规定确定,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都用到该组成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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