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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考点(16)

来源: 2018-07-11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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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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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消费税

  【知识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考点(16)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①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税;

  ②销售价格高低不同,按加权平均价格计税;

  ③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法规定确定,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都用到该组成计税价格;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考点(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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