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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法学知识:合同成立的时间

来源: 2020-01-10 13:12

合同成立的时间

1.一般规定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确认书具有最终承诺的意义。

4.合同的实际成立

《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时可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中推定当事人已经形成了合意和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采取书面形式或未签字盖章为由,否认合同关系的实际存在。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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