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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财会类知识:合同变更

来源: 2020-01-18 16:27

合同变更

1.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不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不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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