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关联性规则
关联性规则★★★
1、关联性规则,是指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关联性是证据被采纳的首要条件。
2、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但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未必都具有可采性,仍有可能出于利益考虑,或者由于某种特殊规则,而不具有可采性。
3、按照关联性规则,侦控、审判人员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限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在审查判断证据时,应当注意排除与本案无关的证据材料。
4、一般而言,英美证据法认为下列几种证据不具关联性,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品格证据、类似行为、特定的诉讼行为、特定的事实行为以及被害人过去的行为等不具有关联性。
5、证据的关联性一直为我国证据法理论的所强调的,我国司法解释也体现了这一规则的精神。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