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也就是说,某一项证据的内容,无需经过推理过程,即可以直观地说明犯罪行为是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
直接证据可以分为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定性直接证据。肯定性直接证据必须能够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和谁是犯罪人这两个要素,而否定性直接证据只要足以否定其中的一个要素。因为否定性直接证据的成立,就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不存在,或者不是刑事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确实施犯罪行为。
刑事诉讼中的直接证据主要有:
①被害人指认犯罪分子的陈述;
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③现场目击者指认出犯罪分子并陈述犯罪过程的证言;
④记载有关犯罪内容的书证;
⑤某些通过监控设备摄录的能够再现犯罪经过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虽然直接证据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但在直接证据的运用中应当坚持孤证不能定案的原则。因为如果仅有一个直接证据,而无其他证据,其本身的真实性就得不到其他证据的印证。此外,由于直接证据往往是言词证据,因此,在收集、审查和运用直接证据时应注意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禁采用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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