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方电网招聘考试财会知识:定期预算法与滚动预算法
定期预算法与滚动预算法
编制预算的方法按其预算期的时间特征不同,可分为定期预算法和滚动预算法两大类。
(1)定期预算法
定期预算法是指在编制预算时,以不变的会计期间(如日历年度)作为预算期的一种编制预算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使预算期间与会计期间相对应,便于将实际数与预算数进行对比,也有利于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但这种方法固定以1年为预算期,在执行一段时期之后,往往使管理人员只考虑剩下的几个月的业务量,缺乏长远打算,导致一些短期行为的出现。
(2)滚动预算法
滚动预算法又称连续预算法或永续预算法,是指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期与会计期间
脱离开,随着预算的执行不断地补充预算,逐期向后滚动,使预算期始终保持为一个固定长度(一般为12个月)的一种预算方法。滚动预算的基本做法是使预算期始终保持12个月,每过1个月或1个季度,立即在期末增列1个月或1个季度的预算,逐期往后滚动,因而在任何一个时期都使预算保持为12个月的时间长度。这种预算能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未来始终保持12个月时间的考虑和规划,从而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能够稳定而有序地进行。采用滚动预算法编制预算,按照滚动的时间单位不同可分为逐月滚动、逐季滚动和混合滚动。
运用滚动预算法编制预算的优点:①使预算期间依时间顺序向后滚动,能够保持预算的持续性,有利于结合企业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考虑未来业务活动;②使预算随时间的推进不断加以调整和修订,能使预算与实际情况更相适应,有利于充分发挥预算的指导和控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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