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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类知识点: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

来源: 2020-02-18 17:36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

(1)明知有关产品、方法被授予专利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积极诱导他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诱导者的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第9条规定的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主观上:明知+为生产经营目的。

②客观上:积极诱导+未经允许+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

③结果:教唆人与实施人成立共同侵权。

(2)明知有关产品系专门用于实施专利的材料、设备、零部件、中间物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将该产品提供给他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提供者的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第9条规定的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主观上:明知+为生产经营目的。

②客观上:提供给侵犯专利权的他人。

③结果:与专利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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