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真正的身份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的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以本罪论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2.行为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导致被诈骗
诈骗可能是普通诈骗、金融诈骗、合同诈骗,民事欺诈等。不以对方被法院认定为诈骗罪或民事欺诈为前提。
如因严重不负责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或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3.要求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过失犯罪。如行为人明知对方诈骗,仍给予财物,成立贪污罪等,对方成立诈骗等犯罪未遂(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行为人和对方通谋的,成立贪污罪等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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