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单位犯罪的自首
单位犯罪的自首
1.单位集体决定、单位负责人决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均可。
2.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逃避法律追究的,不认定自首。
3.单位未自首,该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自首的,分别处理互不影响。
1.单位集体决定、单位负责人决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均可。
2.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逃避法律追究的,不认定自首。
3.单位未自首,该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自首的,分别处理互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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