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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法定监护

来源: 2020-03-17 15:18

法定监护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确定:①父母;②祖父母、外祖父母;③兄姐;④其他愿意的个人或组织且需经被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同意。

【注意】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才按上述顺序担任监护人。

2.父母离婚后: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的监护权;②例外:未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有虐待等行为,可要求法院取消其监护权;③离婚后的父母仍为法定监护人,只是监护责任轻重不同。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权的,由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一方承担责任确有困难可责令另一方共同承担。

3.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确定: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其他近亲属;④其他愿意的个人或组织且需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同意。

【注意】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4.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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