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自然人的住所
自然人的住所
1.构成住所,必须有久住的意思和经常居住事实两个条件。自然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2.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住所的设定与变更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以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3.住所的法律意义
(1)确定自然人失踪的空间标准;(2)确定债务履行地、婚姻登记地;(3)决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民事诉讼地域管辖;(4)行使选举权的所在地。(5)其他。兵役登记,享受老人福利、缴纳或者享受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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