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方电网招聘考试人力资源学习知识:行政层级式组织形式
行政层级式组织形式(常用1)
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首先使用“行政层级式”一词,他认为:理想的组织形式就是科层(官僚)制,强调权威与等级、规章与规范。
1.决定因素
(1)权力等级:组织预先定好的决策的结构范围。权力集中程度高,很重视权力等级。
(2)分工:个体和部门分担和执行工作的程度。分工较为精细。
(3)规章:正式的书面规定。规章的增加可以使组织更加规范化,但是过多的规章会限制个体的自主性。
(4)程序规范:员工执行任务及处理问题时必须遵循的预定的步骤顺序。行政层级式组织往往比较强调规章和程序规范。
(5)非个人因素:对待组织成员及组织以外人员时,在某些范围内不应考虑的个人属性。
(6)技术能力:决定工作地位的主要因素是技术能力和绩效,而不是其他非个人因素。
2.适用范围
在复杂/静态环境中最有效。行政层级式的组织可以保证高度集权、强调等级的管理能够顺利执行,所制定的规章和程序也不需要频繁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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