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纪发[2019]2号文《关于在全市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的通知》要求,轨道办(公司)纪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出的党政纪处分决定的宣布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在处置党的十八大以来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是否存在“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等执行不到位、“打白条、打折扣”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对于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失察失职甚至规避执行、整改不力、蓄意变通及对存在问题瞒报、漏报的人员,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轨道办(公司)纪委按照规定会同党政综合办、人资、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受处分人员党籍、职务、职级、待遇事项、处分决定宣布、年度考核、处分材料归档等处分执行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按要求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及时跟进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确保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认识充分、深刻,使纪律处分真正发挥作用。
轨道办(公司)纪委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通过不同的形式全面开展党政纪教育。一是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通过考试来提高学习效果。二是组织新任职的领导干部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并现场与每位新任职同志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三是是组织轨道办(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和廉政风险点较高岗位职工集体学习《不该失守的底线——42名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与警示》,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类,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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