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石家庄轨道交通]石家庄市轨道办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 专题学习《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5月10日上午,石家庄市轨道办党委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轨道办党委书记、主任张学勤主持,轨道办及轨道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君涛同志应邀参会。
本次专题学习邀请了曾参与《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的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王立宏主任律师担任讲师。王律师从《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进程,到《条例》的具体内容,逐一阐述,讲解深入浅出。
会议对轨道交通执法及普法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指出《条例》是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内容涉及面较广,综合性、专业性较强,涵盖轨道交通的规划与建设、保护区与设施保护、运营管理、安全应急、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条例》的颁布对保障轨道交通建设顺利进行,提高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水平,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者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张学勤强调,一是结合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本月定为轨道交通系统《条例》学习月,普及《条例》内容及相关法律知识,月底组织轨道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的考试,并制定相关合格考核标准,成绩与绩效考核挂钩,确保每一名职工在工作中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二是加快落实执法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尽快搭建基本框架,建立基本制度,确定执行部门及基本人员,启动相关工作的展开;三是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按规矩办事,确保工作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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