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领证做不做婚检
在我国现行的婚姻制度中,结婚前提倡夫妻二人分别进行婚前检查,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对方负责,把好优生优育的重要关口,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有时候会遇到怀孕了直接领证,会犹豫要不要去做婚检,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怀孕了领证做不做婚检的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怀孕了领证做不做婚检
婚前体检是自愿的,但规定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能结婚。所以,婚前最好做体检。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的;
(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
怀孕了领证做不做婚检
二、婚检有什么意义
1、婚检是把好优生的重要关口。
做好婚检可以了解本人的健康状况、家庭和家族的健康状况。如果双方身体都健康;婚后就能生出健康的后代。如果检查中发现有较严重的疾病或遗传病,就要根据情况做出不能结婚、暂缓结婚、结婚后禁止生育或限制生育的决定。
2、医护人员对当事人做婚检时,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可以是一次全面的、系统的健康检查,也可以局限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或不宜生育的疾病范围之内,如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凡与此类疾病无关的部位和问题,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和询问。一般情况下,性器官部位,多是男医生检查男方,女医生检查女方。除检查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内容外,任何医护人员不得受任何人指令或请求,乱加检查项目或出据虚假证明。经检查,确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或禁止生育疾病的,应如实出示检验报告。
3、有些情况虽然允许结婚,但从优生学角度考虑应禁止生育。
例如双方都是相同的遗传病患者应禁止生育,即先实行绝育手术,才能结婚。如果一方患有发病率较高,而且症状比较严重的遗传病,也应禁止生育。例如患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只要有一个致病基因就能发病,而且代代相传;患有x连锁显性遗传病的女性患者,她的基因为杂合子,能将其致病基因传给她的一半子女,也应禁止生育。
三、婚检项目有哪些
婚检的项目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
(一)询问病史
1、男女双方的健康史(包括过去病史和现在病史)。询问与婚育有关的性病、传染病及遗传病史,重要脏器和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智力发育等。
2、个人史。女性的月经史和男性的排精及性功能情况、烟酒嗜好和饮食习惯,生活、工作环境等。
3、父系或母系有否近亲婚配史。
4、如果是再婚,会询问以往的婚姻和生育史。
5、家族史。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健康情况,三代以内的亲属中有无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患者。必要后时需要做家系调查和家谱分析,帮助了解遗传病的诊断、分类以及发病风险推算。
(二)体格检查
1、一般情况。如身长、身高、体重、血压、营养、视力、听力、淋巴结、甲状腺、四肢等。
2、主要脏器。如心、肺、肝、肾、脾等主要器官有否器质性疾病。
3、生殖器和第二性征。
4、女性常规进行腹部和肛门双合诊检查,检查子宫发育,附件是否有包块,外生殖器有否处女膜闭锁,引导缺如或闭锁,阴蒂肥大、尿道下裂或畸形等。注意外阴皮肤粘膜色泽和硬度,分泌物性状等,一排除性病。
5、男性检查有否包皮过长、包茎、龟头炎症、尿道上裂和下裂、小阴茎、无睾症、隐睾等。注意阴茎部有否破溃,尿道有否炎症,以排除性病。
6、两性畸形。检查身材、体重、骨盆形态、喉结大小、音调高低、毛发分布,乳房发育等。
7、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如肾肝功能、胸透、血液常规、尿常规,女性作阴道分泌物找滴虫、霉菌,必要时作淋菌涂片检查;男性作精液常规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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