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探视女儿发现伤痕 起诉前夫要回抚养权
2014年5月,枞阳的盛女士与前夫汪先生因感情不和离婚,当时双方约定婚生女汪小某由汪先生抚养教育。离婚后两个月,盛女士思念女儿便去探望,然而不过才几个月的时间,女儿竟然变得又黑又瘦。后通过询问得知,汪先生对女儿极少关心,有时候女儿做错一点小事,惹的汪先生就是一顿暴打,看着眼前的女儿,盛女士觉得一定要把她带在自己身边照顾。于是多次跟前夫协商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未果,无奈之下,盛女士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一方手持协议,坚决表示要按约定办事,一方泪水涟涟,对孩子的爱怜溢于言表,承办法官决定既然双方都是基于对孩子的爱,而互不相让,那么孩子的意愿应该是打开该案的缺口,于是对双方入情入理地分析,两人均表示愿意尊重孩子的意愿。在承办法官向汪小某充分说明情况后,汪小某表示,自己愿意随母亲生活,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汪小某变更由盛女士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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