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将建立“黑名单”制度,打击恶意抢注等行为
一是全面实行独任审查制。至2016年年底,异议实质审查全面实行独任制,一般案件由审查员独任裁决,重大或疑难案件提交会议讨论。保持较快的审查速度,保障异议工作审限。
二是制定《异议实质审查规程》。尽快研究制定《异议实质审查规程》,使异议实质审查工作的每个环节有依据、有标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在保持较快审查速度的情况下,逐步提高异议案件的审查质量。
三是促进异议程序便利化。进一步贯彻《商标局践行"三严三实"服务商标申请人的若干措施》,将涉及异议工作的两项措施落到实处;并且研究开通异议权移转通道,便于新的权利人参加异议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探索异议证据材料电子化。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研究电子证据的形式和效力,证据材料电子化的实现途径等问题,推动异议工作电子化建设,逐步减少纸质材料。
五是缩短异议证据材料的档案保管期限。对异议证据的使用方式、使用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对证据材料的流转特性进行研究,根据合法、妥当、效用的原则,就异议证据材料的保管提出意见建议,缩短保管期限,减轻档案管理压力。
六是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据《异议部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异议程序中制止恶意抢注、恶意异议的有关规定,就恶意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异议程序打击恶意抢注、恶意异议的作用。
七是强化党建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坚持"三会一课",健全组织生活,树立新风正气;加强廉政教育,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异议部门的全体干部表示坚决贯彻商标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以党建统领业务工作,锐意改革,狠抓落实,以饱满的精神面貌、高度的热情和责任心投入到工作中,不忘初心,大兴"五风","又快又好"地做好异议工作,为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为商标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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