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
著作权的客体具体包括如下:
语文著作:包含文学作品(诸如小说、诗歌)、参考作品、评论
音乐著作
戏剧、舞蹈著作
美术著作:包含了艺术作品,例如油画、素描、和雕塑
摄影著作
图形著作:包括地图、技术制图及摄影以外之平面或立体图形著作物。
视听著作:即内含影像及声音互相配合之影音著作物,例如电影、电视节目等等。
录音著作
建筑著作
电脑程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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