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女方同意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变卖有效吗
一、没有女方同意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变卖有效吗
1、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变卖是有效的。
2、一般来讲,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交易秩序,除非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恶意窜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除外)的买卖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3、另一方不得以不知情、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受到损失,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对方赔偿损失。
二、相关法律资料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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