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招警考试招录对象及程序_青海招警考试招考动态
根据《2015年青海省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考录人民警察789人公告》公告,本次公安机关面向全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789名,其中定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520名、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75名、定向退役士兵招录67名、面向社会招录127名。现将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
第一、招录对象:
本次招录职位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考录。退役士兵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在青海省服役符合报考条件。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资格条件。
第二、报考职位:
具体考录职位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 查询。所有报考职位,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
公安(含森林公安、水上公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见《青海省2015年公安(含森林公安、水上公安)机关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 查询)。
第三、报考年龄要求:
报考年龄的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其它时间界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其笔试、面试和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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