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文职人员招聘50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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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政府同意,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合同制),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文职人员50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素质好,协调能力强,志愿从事公安机关辅警工作;
2、男性,26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体重在标准范围内,计算公式:体重=(身高厘米-100)×2±15斤,双眼裸视在0.8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同等条件复员军人优先录用;
3、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
4、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汉语普通话;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心理健康,没有其他心理疾病;
5、能熟练掌握微机操作;
6、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有参加邪教组织及习练有毒有害气功的;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1、考试
招聘实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权重为30%,体能测试成绩权重为40%,面试成绩权重为30%,。
计分公式:权重分数=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笔试结束以后,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和面试人员。
2、体检及政审
体检及政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职位空缺,按权重成绩依次递补,如权重成绩并列者,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的时间均在沈北新区政府网站公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考试内容: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等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及计算机文化基础知识。
体能测试: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进行评分。
面试考试办法:结构化面谈方法。
六、公示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及录用人员名单均在沈北新区政府网站公示3天。
七、招聘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文职人员实行合同制,与现文职人员同等待遇,工资标准应得约2600元/月,扣除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和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约650元/月,实得工资约1950元/月。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9时开始,至2015年7月3日15时结束(每天9:00至15:0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东楼一楼(沈北新区新城子街中央路70号)
联系电话:89868081 联系人:张世星。
九、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2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5、复员军人需复员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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