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丹东市公安局招警考试拟录用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_辽宁招警考试招考动态
因工作需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0名(限男性),根据《丹东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岗位说明
主要职责为协助民警负责我市社会面的治安防控工作。
二、报考要求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士兵不受此限制),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
3、具有丹东市市区户籍(不含东港、凤城、宽甸);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31日至199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退伍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身高173厘米(含)以上。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三、2015年辽宁丹东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0人报名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16:00); 报名地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退役证、毕业证、本人1寸照片(1张)等相关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填写《丹东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考试
考试进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生总成绩按笔试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和俯卧撑。参加笔试和体测的人员应按照《笔试通知》、《体能测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体测。
根据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70分为及格线,不满70分者不得录用。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直接向医院支付。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按照《体检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参加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笔试通知》、《体能测试通知》、《面试通知》、《体检通知》时间、地点等情况查询,均到丹东警察网(www.dandong110.com) 查询。
4、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
5、录用
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试用两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定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丹东市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咨询电话:2103450 15104150415 联系人:孙传文
丹东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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