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选调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5年选调人民警察岗位及相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基本条件
特别说明:1.对特别优秀的报名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但最大不超过35周岁(以2015年6月30日计算);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持有选调岗位所在地户口的民警。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者于2015年6月22日前,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及其他有关材料到民航飞行学院公安局办公室报名。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报名的,请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ifeilin@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2015+本人姓名+选调资料)。
三、面试
我局在报名截止后1周内组织面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面试地址为四川省广汉市民航飞行学院公安局。
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在公安局办公室(四楼4004室);面试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包括:(一)《报名表》1份;(二)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四)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五)立功受奖证书等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能测试
此次选调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将与面试一并举行,面试结束的考生由引导员直接带往体能测试地点进行体能测试。请考生自备运动衣裤和运动鞋,面试前带到报道地点,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五、体检
根据选调岗位及名额,在体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安部《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454号)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在面试后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六、背景调查
我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现实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联 系 人:程洁
联系电话:18608113099;0838-5182334
报名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安局办公室(公安楼四楼4004室)。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安局
2015年6月2日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安局2015选调民警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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