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5人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检察辅助人员5人(其中财会岗位1人),专业不限;
2、工资待遇:年薪约5万元(含单位、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3、检察辅助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不列入我院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数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岗位数。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杭州九城区户籍的人员(以2015年6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道德品行,能够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留学生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及配偶、父母等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和其他非法活动组织,本人未有行政处分、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等记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对象下载填写《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在2015年6月24日至7月3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至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区政府北楼滨江区人民检察院一楼检察服务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者对提供的各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人员考核
检察辅助人员的考核包括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四个环节。
1、综合能力测试(100分):根据指定要求,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内容,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1:5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100分):考察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和临场反应;如进入面试的人数低于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体检: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并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4、考察:对招聘对象进行考察,向学校、单位了解学习工作情况和家庭情况。
出现未通过体检、考察情形的,按照总分高低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问题由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唐志科 87702081
孙 超 88916629
原标题: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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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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