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13人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法官助理(下简称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所招聘的职位为法官助理,属于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审判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协助法官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
2、计划招聘13人。
3、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首次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招录法院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国民教育法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且取得法学(法律)学位,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名法官助理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近亲属曾被判过刑的。
四、报名
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到新都区法院填写报名表,并应将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法院。报名材料应包括本人简历(附照片3张)、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等。应届毕业生应有学校推荐信,其他人员应有社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违纪违法记录证明。
五、录用
1、对达成初步聘用意向的人员,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一步选拔后再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新都区法院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由新都区法院聘用为法官助理。
六、其他
1、招聘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香城北路289号法院6楼政治处。区内乘K4、K5到区法院站下车,K3到家乐福站下车。
2、联系电话:028—68903010,联系人:卢云松。
原标题: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合同制法官助理简章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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