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引进人才渠道,优化检察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院决定在全省机关单位范围内公开选调若干名检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选调检察人员6名(其中中文秘书岗位3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行政职务为科员级,近二年考核为称职以上。
(三)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五)专业不限,工作需满2年。
(六)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9日。
2、报名地点: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204室)。
3、报名办法: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报名表》1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研究成果、发表文章、撰写的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初步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由本院通知方可参加笔试,未接到通知的不能参加考试。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及实践应用技能。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与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所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进行,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在“阳江检察网” (www.yjjc.gov.cn)和阳江人才网(www.yjrc.com)公示。
(五)录用
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办理录用调动手续,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任命定级。
四、联系办法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03号阳江市人民检察院(529500)
电 话:(0662)3360190,3360091。
本公告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报名、笔试、面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公告为准。
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6月5日
附: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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