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平定县公安局补充招聘合同制协勤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平定县公安局拟补充招聘10名合同制协勤人员。为搞好此项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有志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复员军人。
(二)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4、持有计算机中级证或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两眼裸视力1.0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
6、具有擒拿格斗本领同等情况下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及其它明显劣迹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隐瞒事实,私改年龄、持假文凭,假证件等弄虚作假的。
二、实施步骤及办法
(一)报名
有志从事公安辅助工作者,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于2015年6月8日至6月12日到平定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名,电话6188069。
(二)考试
1、公共知识。
2、计算机文字录入。
3、体能测试(100米短跑、俯卧撑)。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四)政审
政审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审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历史情况及身体状况,同时通过审档对其资格进行确认。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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