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常山县公安局选调2名法医公告(面向全国)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名法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面向全国从事法医工作及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法医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除外)。
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具有公务员身份、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法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法医鉴定人资格;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男性;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自愿在常山县公安局工作五年以上,同意五年内不外调;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拟定选调人员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26日。
2、报名方式:登录网站首页(www.csrcw.net)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浙江省常山县公安局政治处(邮编324200)。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警官证或工作证;
(3)法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法医鉴定人资格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
(6)有关获奖证书、发表的调研文章的复印件;
(7)所在单位的介绍信;
(8)公务员登记表;
(9)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笔试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笔试通知书。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法医专业知识等。
(四)面试
笔试后按选调名额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浙江省常山县组织人事部门、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考察组,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在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七)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其配偶在身份不变的原则下可以一并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食宿由本局负责安排,交通费本局承担一半,被录用者交通费全部由本局承担;
(三)联系方式: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胜利街159号 常山县公安局政治处 邮编324200
联系电话:0570-5667718
原标题:浙江省常山县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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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山县公安局选调法医报名表
浙江省常山县公安局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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