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天台县公安局招聘5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天台县公安局决定招聘53名合同工,现将具体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巡逻队员30名,驾驶员1名,派出所辅警15名,刑侦大队辅警3名,交警大队辅警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公安事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本人自愿参加并热心协助公安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巡逻队员除外),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等疾病。
(二)岗位条件
1、巡逻队员(30名):男,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和有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
3、驾驶员(1名):男,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A2以上驾驶证。
3、派出所辅警(15名):男,35周岁以下,懂计算机操作,退伍军人和有C照驾驶证者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刑侦大队技术辅警(2名):男女不限,30周岁以下,懂计算机操作、会电脑绘图,有C照驾驶证者优先。
5、刑侦大队辅警(1名):男,35周岁以下,懂计算机操作。
6、交警大队辅警(4名):男,35周岁以下,有普通两轮摩托车和C照驾驶证,退伍军人优先并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1、报名:即日起至5月4日(下周一)到天台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4010室)报名,报名时携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相关证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联系电话:83967038,83967039。
2、面试。
3、要求懂计算机操作的岗位参加实际操作考试。
4、政审、体检。按成绩择优聘用,未聘用人员列入后备人才库。
四、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签订聘用合同;待遇:统一交纳五险,统一发放工资。
原标题:天台县公安局关于招聘合同工的公告
天台县公安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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