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文职2015浙江招警申论备考指导:归纳概括题型分类
直接概括就是概括叙述材料的内容,即概括出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涵盖几个方面、几个层次或者是材料反映的内容包括几方面意见、争议。 直接概括是人们的认识从具体生动的直观向抽象的思维转化的具体实现,是理性认识的重要手段之一。 直接概括可以高屋建瓴,避免就事论事,使认识深入到事物内部。 直接概括是对一段文字作简明扼要的介绍或交待, 也可以对若干段文字材料进行归纳或总结,但它不应是量上的简单压缩,而应是对事物本质的概括和提炼。 语言的概括性越强,它说明的意义普遍性就越大。招警申论考试对直接概括的考核也不容忽视。
抽象概括是指概括材料所体现出来的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思路等,需要透过问题表面,总结问题实质的题型。在申论考试中,材料表现出的个案即为现象,是我们可以直接感知的。而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相对稳定的东西,只能靠我们的理性思维去把握遥。申论考试的材料虽然表面上看逻辑不清、结构混乱、内容庞杂,但都是由一个或几个主线牵引,都具有统一性,都一致体现着一个根本问题或者几个观点或思路。 这即为材料反映的问题的本质,也是考生进行抽象概括后所总结出的主要问题、主要观点和主要思路。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