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人公告
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岗位:书记员。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四)名额:书记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二)25周岁以下(199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15年4月21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时间:2015年4月27-28日9:30-16:30。
2、地点:市中院审判法庭三楼接待室(地址: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
3、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书记员考试项目为计算机测试、面试。
1、计算机测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2015年4月29日。
②地点:市中院
③内容:汉字录入、WORD及EXCEL基本操作。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2015年5月5日。
②地点:市中院。
③面试比例:根据计算机测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报考人员不足1:2,按比例减少招录名额。
④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公布总成绩
1、时间:2015年5月6日下午。
2、地点:市中院立案大厅旁。
(五)体检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函调、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实际表现。
四、聘用及培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市中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
2、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4、为保障审判辅助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正式聘用后,服务最低年限为二年。
五、管理
(一)聘用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转入组织关系;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我院集中统一管理。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每月工资1300元。
(二)正式聘用期内每月工资2400元,其中:基本工资1300元、生活补贴300元、岗位津贴800元,工作每满一年增加院龄工资50元。
(三)按照《成都市市级机关聘用后勤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82915391
咨询电话:028-82915292
八、本公告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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