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面点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岗位及条件
岗位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 |
面点师 | 1 | 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受过与面点师或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有集体食堂从业经验者优先。 |
上述人员要求具有绍兴市区户籍,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招聘流程
1、报名
(1)时间:2015年4月23日——2015年5月7日8:30—17:00。
(2)地点: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办公室(绍兴市区县前街20号,联系电话:(81502031)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填写《报名表》,交一寸免冠彩照1张。
2、考试、面试
面点师报考人员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政审
(1)体检:按测试成绩及综合因素考虑,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面点师需持有相关健康证。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院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试成绩及综合因素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管理
(1)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内根据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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