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省纳雍县公开招用交通协管员工作方案(80名)
为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人民守法意识,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用交通协管员80名,为了使招用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用岗位
各乡(镇、街道)交通协管员,共计80名,详见附表。
具体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见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品行和敬业精神,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遵纪守法;
2.18周岁以上(1997年4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各乡(镇、街道)户籍的常住人口。因工作性质特殊,限招男性。
3.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4.身高1.62米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病史及违法乱纪行为。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违纪记录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服刑或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
(4)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且未履行相关责任的人员;
(5)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6)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
(7)其他条件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工作程序
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用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1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党政办
3.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人数与招用计划数须达到1.5:1,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数达不到1.5:1的,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用计划。报名结束后,各乡(镇、街道)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贵州省纳雍县公开招用交通协管员工作方案(80名)(2)
2015-04-21 08:49 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贵州省纳雍县公开招用交通协管员工作方案已发布,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1日,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党政办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9:00开始。各乡(镇、街道)于2015年4月22日中午12时前报面试实施方案交县就业局审核同意,并报监察局备案后再组织实施。
六、体检
体检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安排在县级医院进行。按照岗位招用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遇进入体检人员计划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组织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2015年4月28日。
七、考察
考察由各乡(镇、街道)组成考察组负责考察,考察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者或不宜招用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招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考察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4日。
八、招用及管理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人员,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ayong.gov.cn/)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各乡(镇、街道)办理招用手续。招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三年一签(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由各乡(镇、街道)与招用人员签订,报人事部门备案。县交警大队负责对拟招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招用人员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管理考核。
九、待遇
报考人员被招用后,月工资为1400元,招用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其工资中扣除)。
十、纪律要求
此次招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接受社会的监督。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感和责任感,做好此次招用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使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用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要将此次招用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十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招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纳雍县交通协管员招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吕 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 迅(县纪委监察局局长)
张升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焜(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彭云枫(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李隆鑫(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龙 华(县交通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荣发(县农机事业局副局长)
卢云清(县就业局局长)
杨 健(县交警大队指导员)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纳雍县就业局,由卢云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用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设立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的招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招用工作具体事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知晓并动员积极参加。
本方案由纳雍县交通协管员招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纳雍县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招用岗位一览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岗位数 |
其它招用条件 |
备注 |
1 |
雍熙 |
6 |
本办事处户籍及常住人口 |
|
2 |
文昌 |
4 |
本办事处户籍及常住人口 |
|
3 |
中岭 |
3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4 |
勺窝 |
2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5 |
阳长 |
3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6 |
新房 |
2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7 |
曙光 |
3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8 |
百兴 |
4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9 |
居仁 |
2 |
本办事处户籍及常住人口 |
|
10 |
水东 |
3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11 |
乐治 |
3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12 |
老凹坝 |
3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13 |
寨乐 |
3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14 |
龙场 |
3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15 |
猪场 |
5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16 |
昆寨 |
2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17 |
维新 |
2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18 |
董地 |
3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19 |
厍东关 |
2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20 |
左鸠戛 |
4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21 |
羊场 |
3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22 |
姑开 |
3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23 |
化作 |
2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
24 |
沙包 |
3 |
本乡镇户籍常及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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