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忠县公安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招15人)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力量体系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公安专职消防队员(含专职消防车辆驾驶员,下同),从事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其中驾驶员2名,战斗员13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男性,忠县户籍人员,或在忠县工作2年以上的县外户籍人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四)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征兵体格检查标准;
(五)年龄在18至30岁,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应聘驾驶员应取得B2以上等级驾照,3年以上驾龄,年龄可放宽至36岁;
(八)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党员、大学生,以及具备一技之长(汽修、水电、摄像、写作等)者优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公安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月工资3000元(含保险),设绩效考核;包吃包住。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公安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择优录取。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星期一)-5月8日(星期五)上午09:2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2.报名地点:忠县公安消防大队(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26号2楼205办公室,咨询电话: 54452116)。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专业技能的可提供相关证书(如驾驶证、退伍军人复员证、消防技能等级证等),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忠县招聘公安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六、本简章由重庆市忠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445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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