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通知
现将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一)笔试时间:4月23日下午1:30-3: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22日上午8:30-12:00;
领取地点:临淄区工商银行大楼(临淄区桓公路9号)329室。
请报名通过人员持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法律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法律知识占整个试题分数的60%,公共基础知识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
二、面试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核体检由临淄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应回避及报名资格复审等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具体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后,对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专业与岗位需要将拟聘用人员安排到各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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