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文职2014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行政篇 ——行政裁决
一、行政裁决的概念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裁决的特征
行政裁决的特征主要有四点:①裁决者是法律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②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③它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④它是行政主体实行的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裁决的程序
行政裁决的程序:申请-受理-调查-审理-裁决。
四、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关系
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的联系:两者都是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裁断,处理对象都是民事争议。而两者的区别:①从起源上看,行政裁决作为行政行为的一种方式出现,而仲裁则作为一种民间活动出现。②从法律后果上看,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的过程,对裁决不服仍可申请复议或起诉,而仲裁并非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的过程,对仲裁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
五、行政裁决与行政审判的关系
行政裁决与行政审判的区别。行政审判是指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权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两者的区别有:①两者的主体不同。一个是行政叫关,一个是人民法院,因此而行使的职能不同。②两者所解决的纠纷范围与性质不同。裁决解决的是特定的民事纠纷,行政审判解决的是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③两者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方式和程序不同。④两者的法律效力不同。行政裁决一般不是终局裁决,对之不服,仍可起诉;而行政审判判决后,当事人不上诉的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都是终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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