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阳市公务员与招警考试报考指南
特别提示: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签署公务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后方可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上的学历、简历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后提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各环节都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再次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应认真对待每一个考试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2.认真理解招录政策。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贵阳市2015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阳市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和本《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客观、理智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各环节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5.请保持通讯畅通。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在招录各环节,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招录主要流程。
(1)理解《招录简章》、查看职位表、阅读报考指南;
(2)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找准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3)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查看初审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
(4)参加笔试;
(5)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6)参加面试;
(7)参加体能测评(仅限人民警察职位);
(8)参加体检;
(9)接受考察
(10)拟录用人员公示;
(11)录用。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招录对象中“本省户籍”和“本省生源”如何理解?
“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15年3月户籍仍登记在贵州省。
“本省生源”是指原为贵州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如何规定的?
“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是指以下情况:一是本省生源在省外应征入伍服兵役人员;二是在贵州省内应征入伍服兵役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未满的;(3)截止2015年3月9日在读的非2015届毕业生;(4)现役军人;(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6)曾被开除公职的;(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8)公务员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9)不符合《招录简章》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10)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11)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他情形的。
4、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本次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职位的报考年龄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4号)、《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工作第一日。
(1)公务员职位的报考年龄规定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9日至1997年3月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9日以后出生)。
(2)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
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基层强制戒毒所职位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3月9日以后出生),优秀村干部、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所)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报考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79年3月9日以后出生)。
市(州)及以下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3月9日以后出生),优秀村干部、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即1979年3月9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89年3月9日以后出生)。
5、2015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是否可以报考?
(1)外省籍2015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不能报考。
(2)本省籍2015届毕业的委培生不能报考;定向生只能报考所定向地的职位。
6、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能否用已取得学历、学位证报考?
截止2015年3月9日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五项目”人员(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市(州)级及以上机关工勤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其工勤人员身份的工作经历也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
8、优秀村干部报考应具备哪些条件?
优秀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1)2012年度及以前担任、目前仍在职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4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3)乡镇党委书面推荐同意报考且符合《招录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
9、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学历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也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军队院校和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10、获“双学位”的人员如何报考?
报考人员可使用“双学位”中任意一个专业选择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
1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人员如何认定?
(1)身份规定。上述五个项目的人员必须是由省级以上机关和贵阳市统一选派且在贵州省内服务的人员。市以下机关自行派遣的人员不能报考定向招录职位。
(2)定向招录职位服务期规定。“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限截止2015年3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2015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
12、如何理解会计、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目前我省公务员招录使用的会计、计算机及相关专业都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上进行了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网站查询具体专业名称。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3、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名时间从2015年3月9日9:00开始,至2015年3月13日16:00结束。请报考人员尽早在规定日期前完成网络报名并缴费,避免由于后期报名人员过度集中,导致网络繁忙堵塞等其他意外情况影响报名。
14、报名方式是什么?
在规定时间内,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
15、基本步骤
(1)理解招录政策。认真阅读《招录简章》和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招录简章》和职位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gzpta.gov.cn
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gzgy.lss.gov.cn
贵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yrsks.gygov.gov.cn
(2)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网上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1)。
(3)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慎重填写相关信息,遇有问题及时咨询。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4)资格初审。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48小时内反馈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招录机关会说明理由。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时刻起48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名。
(6)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7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通过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网银缴纳100元考务费。缴费在网上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报考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8)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要在2015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关于报考职位
16、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7、哪类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1)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2)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5年3月13日16: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被取消的职位(不含贵阳市艰苦边远乡镇及派出机构职位、强制隔离戒毒所狱医、心理矫正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可改报其他职位。
18、哪类报考人员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1)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2)2015年3月13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19、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信息不准确如何处理?
已通过资格审查,但除报考职位外的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如毕业院校名称、学位证书编号、报考人员身份、民族等)的报考人员可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招录机关同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到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20、如何理解报名失败?
(1)2015年3月13日16: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报考人员不能再进入系统提交报考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2)2015年3月15日18:00网上修改信息功能关闭。已提交报名信息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5年3月15日18:00前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也就是说,2015年3月15日18:00后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再次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
四、关于减免考务费用和退费
21、哪类人员可减免考务费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5届特困毕业生需填写《贵阳市2015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2015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 3月17日(9∶00至 17∶00)。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22、哪类人员可以退费?
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改报其他职位需要退费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
五、关于笔试科目
23、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本次招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
24、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其中,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25、参加笔试时需带哪些证件?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户口簿》或持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笔试。
26、笔试成绩在什么时间查询?
2015年5月下旬,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网站笔试总成绩。
27、笔试成绩是如何计算的?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六、关于少数民族加分
28、加分在什么时候进行?
加分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受理加分申请时间:2015年4月23日、4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受理加分申请地点: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8号)。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29、哪类人员可以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1)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2)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由原民族乡撤销建镇的职位加分政策按《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民委关于做好民族乡撤乡建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3]35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七、关于现场资格复审
30、资格复审工作如何实施?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
31、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哪些?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32、现场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线打印的具有条形码标识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等)。
定向招录“五项目”人员职位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按以下程序和材料出具: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考生须持所服务区(市、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贵阳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复核盖章(以下简称“引导办”,贵阳市引导办电话:0851-8129016)。其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到所服务的区(市、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 “引导办”进行初审(出具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须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②初审后,到服务的区(市、县)所在的市(州)“项目办”、“引导办”进行资格复核。“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到地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③资格复核后,持市(州)“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持地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服务证书不能作为依据)。
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需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2015届毕业生可使用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由于没有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考生必须签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保证书。
33、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34、资格复审环节递补如何进行?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职位出现的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八、关于面试
35、面试如何组织实施?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贵阳市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
36、面试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的人员。
九、关于体能测评
37、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评?标准是什么?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强制戒毒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它岗位考生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
十、关于总成绩计算
38、总成绩如何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少数民族加分为5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必须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关于体检和考察
39、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人民警察职位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40、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机关负责实施。
41、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必须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2、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3、哪些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强制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民警察一线执法执勤职位对视力要求较高(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或色盲不合格),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职位。
44、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执行什么标准?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招录简章》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5、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吗?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录用考察是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6、考察中考生的哪些情形为不合格?
在考察中,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2)2012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3)截止2015年3月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7)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二、关于取消递补环节
47、哪些环节不进行递补?
公务员职位面试环节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环节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在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及后续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48、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49、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五、关于适用范围
50、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哪些?由谁负责解释?
《贵阳市2015年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贵阳市2015年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工作,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851-87988909(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87989189(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0851-88129018 (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咨询时间:2015年3月9日至16日,每日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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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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